联系我们 contact us
18662483366
- 手机:
- 18662483366
- 电话:
- 18662483366
- 邮箱:
- admin@szxmywl.com
- 地址:
- 苏州市姑苏区十梓街338号1116号工位(集群登记)
火狐电竞 火狐电竞官网“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与“运输代理服务”怎么区分?
添加时间:2023-09-15 00:22:03
问:墨子老师,您好!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而运输代理服务按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一个是9%,一个是6%。这两项业务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如何区分呢?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和船舶进出港口、引航、靠泊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综上所述,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与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两者的责任是不同的。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以自已的名义承接运输业务,承担承运人责任。而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运输合同,不承担运输责任,仅承担代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