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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 公司负责人樊继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剑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劲松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致力于进口木材供应链管理的综合物流服务,依托在木材进口供应链管理领域的行业地位,发挥自身在进口木材供应链管理领域的专业优势,为国内木材行业企业提供包括进口代理、港口装卸、仓储、货运代理、船舶代理、货物配载、物流配送等业务在内的综合物流服务。此外,公司通过子公司裕林国际,从事部分木材采伐及加工等森工业务。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持有的裕林国际 55%股权转让给共青城铂宸投资有限公司,具体请查阅本节“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部分的内容。
公司的业务模式是贯彻供应链管理的理念,结合客户需求与业务实践逐步形成的。公司依托港口装卸服务、基础物流服务以及进口代理服务这几项核心业务能力,在整合部分外包服务的基础上,形成了木材进口供应链集成服务能力。公司所提供的集成服务,既可以是涵盖整个木材进口供应链的“一条龙服务”,也可以根据客户具体情况提供涉及部分环节的“点单式服务”,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在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中,港口装卸服务主要由子公司盈利港务下属的盈利码头承担;基础物流服务中的仓储业务,主要依托盈利港务自有堆场以及木材物流配送中心库场来开展的,还提供物流配送、船舶代理、货运代理等业务;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直接对接木材资源地出口商,受托提供以进口代理为主要形式的集约采购;公司的木材砍伐及加工业务主要由控股子公司裕林国际实施,裕林国际在非洲加蓬的4家子公司依照加蓬当地林业管理相关规定和砍伐限额,依法砍伐原木,并经初加工制成各类规格的板材产品,再销售给中国或其他国家的各类客户。
公司及各子公司所从事的各项业务涉及了木材供应链的各个主要物流环节,依托自身专业能力,根据客户需要灵活提供单项服务或数项服务相集成的综合服务。公司在完善服务环节的过程中,通常根据重要性来控制服务中的关键环节,而将次要环节进行外包。例如在港口装卸业务中,盈利港务拥有长江岸线使用权并自行建设了码头库场等设施,所装备的门式起重机、专业装载机主要为自行投资并实际负责运营管理,而对于原木捆扎、港区内水平运输等技术含量较低的作业,外包给专业劳务公司或物流公司。基础物流中的仓储配送作业,涉及装卸质量和货权控制等关键管理活动,主要由公司自行完成,而库场内装卸搬运主要采取外包形式,公路、水路运输则采用与社会运力协作的方式来实现。森林采伐和原木加工业务,则按照森工行业通行的做法,采取自己组织生产与外包协作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处行业为“物流行业”。从行业细分来看,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属于木材进口流通和木材专业物流领域,2017年新增了海外森林工业板块。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信息,2023年上半年,随着社会经济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物流需求整体呈现温和复苏。二季度上游产销有所恢复,社会去库存持续优化,物流服务供给充足能力提升,供应链各环节循环逐步畅通,社会物流成本稳中有降。
上半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160.6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8%,比1-5月提高0.3 个百分点,二季度环比提高 1.6 个百分点,年内物流需求累计增长整体呈回升态势。综合来看,供应链上下游向常态化运行轨道回归,物流运行整体呈企稳趋好的发展状态。从物流需求结构来看,工业品物流、农产品物流增速总体平稳,为社会物流总额恢复提供了有力支撑;民生消费物流实现较快增长,对社会物流总额增长的拉动明显增强。与上年同期相比,民生消费、进口、再生资源等领域物流贡献率有所提升,合计贡献率近三成,拉动社会物流总额增长1.4个百分点。
上半年,工业生产持续恢复,工业品物流总额同比增长3.8%,分别较1-5月份和一季度加快0.2和0.8个百分点。从月度看,二季度各月累计同比分别增长3.6%、3.6%、3.8%,呈总体回升态势,其中超过六成行业物流总额实现增长,显示工业物流整体回稳的态势较为稳固。工业品物流结构持续优化,新动能不断积聚,创新发展动能成为重要增长动力。上半年,装备制造业物流总额同比增长6.5%,占比较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航空制造、智能设备、新能源和半导体专用设备等领域物流总额增速均超过20%,高技术制造带动物流需求增长的引擎作用继续显现。
上半年,单位与居民物品物流总额同比增长 10.0%,增速比一季度提高 4.1 个百分点。二季度各类消费场景持续恢复,相关物流需求呈较快增长。一是线上线下消费物流同步回升,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 10.8%,增速比一季度加快 3.5 个百分点,上半年实现快递业务量超过 600 亿件;便利店、百货店等线%,零售消费和餐饮消费物流持续恢复。
二是农村电商等重点领域消费物流连续回升,6 月份农村电商物流业务量指数为 128.4 点,比上月上升3.3个点。平台监测大数据显示,“618”期间,农村地区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比全部网络零售额高2.8个百分点,农村电商物流需求实现加速发展。
上半年进口物流总额8.6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3.8%,增速比一季度提高1.9个百分点。我国进口实物物流规模整体稳中有升,展现了较强的韧性。从结构看,各领域进口量有所分化,农产品和大宗商品进口物流量持续增长,机电产品等制造品有所回落。大宗商品方面,上半年,能源、矿砂、粮食等大宗商品进口量同比增加17.1%;工业制造品方面,受到部分国家出口限制等因素影响,机床、集成电路等进口物流量均有下降。
上半年,随着上游需求稳步恢复,物流供给同步增量提质,加之多部门出台物流政策保畅通、降成本相关政策逐步显效,经济循环畅通有所改善,物流运行成本整体有所回落。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物流运行成本小幅回落。上半年,社会物流总费用8.6万亿,同比增长3.7%,增速低于同期社会物流总额、GDP增长水平。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5%,比今年一季度、2022年上半年回落0.1个和0.3个百分点。综合来看,当前我国经济增长进入动力转换期,物流运行也随之同步转型。经济增长由去年以工业推动为主,转为服务业和工业共同推动,单位GDP物流实物周转量有所下降。同时装备、高端制造物流占比持续提高,配套的产业、产品供应链也逐步向精益一体化物流转变,产业组织协同能力和供应链韧性提升,产业组织协同能力和供应链韧性提升,物流运行效率相对良好,单位成本持续回落。
二是产业循环改善库存周转加快。从社会物流总费用构成变化来看,运输费用占比比上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保管费用下降0.5个百分点,管理费用下降0.1个百分点。显示当前物流运行逐步“由静转动”,生产、流通、消费等经济循环逐步畅通。从上游数据来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存货自2022年4月末持续回落,截至5月末存货增速降至0.8%,结合工业营业收入回升幅度相对偏弱、生产未见明显扩张,同时库存增速放缓情况来看,推断多数工业企业或进入去库存阶段。从物流数据来看,物流业景气指数、中国仓储指数均显示物流仓储周转速度加快,库存水平持续回落。两项指数中反映的库存周转效率指数二季度以来均保持在扩张区间,且环比持续回升。同时平均、期末库存指数均为位于50%以下,环比持续回落。综合来看,经济循环整体趋于改善,仓储周转效率提升,但行业分化依然存在,消费、升级领域则流通周转加快库存水平较低,部分传统制造领域库存依然较高。
三是物流服务供给量质齐升。上半年,物流业总收入达到6.3万亿元,同比增长5.3%,仍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显示随着物流需求逐步恢复,物流服务供给持续增加,同时随着产业结构升级、消费领域拓展,物流供给结构优化调整。从结构看,运输、快递物流收入合计贡献率超过八成,有效保障上下游物流动态运转。从行业景气看,行业整体处于较高景气区间,上半年物流业景气指数平均为51.2%,明显高于上年同期水平。二季度平均超过52%,比一季度提高2个百分点。显示物流业务活动整体较为活跃,行业景气水平良好。从重点企业情况看,物流企业经营规模保持较快的恢复性增长。上半年重点物流企业物流业务收入增速为 10.0%,年内均保持较快增速。其中,供应链、快递物流业务收入增速超过18%,均高于重点企业平均水平,供应链一体化、民生消费等领域业务恢复较快,显示物流企业业务发展与上游需求恢复基本同步。
四是重点领域物流基建投资加快。上半年,物流基础设施网络运行畅通,重点领域基建投资势头良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7.2%,其中,铁路运输业投资增长20.5%,水利管理业投资增长9.6%。上半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基建投资项目91个,总投资超700亿元,投向主要集中在能源、高技术、交通物流等行业。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多项试点,山东“智慧港口建设”、江苏“‘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等试点成效良好,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围绕“补短板”,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多部门着力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县级寄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上半年我国农村地区快递的收投量已经超过200亿件,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0%以上。综合来看,物流多领域基建建设持续加快,为实体经济循环畅通提供了重要支撑。
五是物流政策作用显现,物流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上半年,宏观与物流政策协同发力,减税、降成本、助企纾困效果不断显现,在提振物流需求的同时改善物流企业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比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推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等 8 个方面 22 项重点任务以及系列相关政策,着力推动完善现代物流体系、落实物流多项税费减免延期、促进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助力打通“最后一公里”、实现交通物流提质增效。交通运输部持续大力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发展多式联运,着力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优化,1-5 月份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同比增长超过 10%。海关总署围绕打通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青岛、广州、南昌海关等因地制宜出台细化配套举措,重点调研显示相关集装箱运输周转时间减少,单位集装箱节约物流费用百元左右。
综合来看,上半年物流运行延续恢复势头,供应链循环进一步畅通。二季度部分项指标虽有波动但总体恢复势头较好,物流运行效率有所改善,单位物流成本稳中有降。但也要看到当前物流运行仍面临一定压力。
一是需求不足的问题依然,多领域支撑格局待巩固。从社会物流总额变化来看,物流需求恢复历程仍存波动,4月份受上年基数较低影响增势良好,5月份恢复势头略有减缓,6月份在新动能引领带动下有所改善,同比分别增长6.3%、4.8%、5.9%,显示社会物流总额持续稳定恢复的势头尚不牢固。从重点调研数据来看,近六成的企业认为订单需求减少是困扰物流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二季度物流企业对市场需求不足感受明显增加,反映需求减少的企业比重大幅提高。特别是集中反映在道路运输、仓储装卸等传统行业。
二是物流市场竞争更趋激烈,服务价格进一步下跌。上半年,物流市场竞争格局有所加剧,绝大多数运输细分领域供大于求局面持续,价格均低于同期水平。海运方面,沿海散货、集装箱市场稳中趋缓,运输需求缺乏增长动力,多数货类、航线月份,上海航运交易所发布的沿海(散货)综合运价指数月平均值 960.49 点,环比回落 4.3%;中国出口集装箱综合运价指数月平均值 918.89 点,环比回落 3.5%。公路方面,传统淡季叠加前期需求集中释放等因素,运价延续回落走势。6月份中国公路物流运价指数为102.4点,环比回落0.17%,年内价格或将持续低位运行。
三是微观主体经营压力减缓趋势不明显。重点调研情况显示,当前物流企业经营面临的主要问题仍是经营成本较高,特别是有超过七成的调查企业认为经营成本上涨压力持续增加,比一季度有所提高。从不同行业看,道路、水上等运输相关企业反映成本上涨较为集中。物流供应链服务体系仍待健全。当前物流供给尚未真正实现各环节的供应链化服务保障,多数领域面临同质化竞争、价格低迷、成本上涨的压力,转型升级迫在眉睫。
从全年来看,支撑物流稳定恢复的有利条件依然较多,物流需求有望继续扩大。一是物流需求潜力尚存。今年以来我国产业结构、消费升级呈现较快的恢复发展势头,工业制造创新动能持续增强、乡村振兴有效实施,高技术物流、农村物流等领域有望实现较快增长,有利于物流需求潜力进一步释放。二是物流企业预期稳中向好。6 月份物流业景气指数中的业务活动预期指数连续 6 个月在 55%左右高景气区间,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和多式联运领域业务活动预期指数分别达到57.9%、62.5%和57.1%,表明物流企业对市场前景看好。三是物流运行环境继续改善。各地区各部门持续出台物流领域实施政策,保障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畅通,维护物流运行秩序,助企纾困,助力物流运行稳定恢复。
随着下半年国家提出的进一步扩大内需,提振汽车、电子产品、家居等领域,整治乱收费、鼓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民生保障等系列发展方向的明确定位,同时结合物流产业具有巨大的潜力和良好的韧性,社会物流需求长期向好的趋势将更明显。
据海关数据显示,2023年1-6月我国原木进口量2,031万立方米,同比下降9.3%;锯材进口量1,431万立方米,同比上升11.4%。从金额方面来看,2023年1-6月我国原木进口金额2,454,22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4%;锯材进口金额2,520,925万元人民币,同比上升2.3%。
报告期内,随着国内经济复苏及家具市场的回温,我国锯材的市场需求量及价格均呈一定程度的上升趋势,原木需求量及价格虽同比上年继续下降,但下降幅度有所收窄。
随着全球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对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预计将对木材行业产生积极的影响。且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木材行业也在不断发展和创新,这将进一步推动木材行业的发展。此外,木材行业的发展同时面临着环境保护、全球经济等因素影响,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绿色环保将成为木材行业的重要趋势。
公司提供的港口装卸服务、基础物流服务及进口代理服务基本涵盖了进口木材供应链的各个流通环节。从直接提供木材或协助客户选择国外木材供应商开始,公司可以提供进口代理、代办保险、船舶代理、货运代理、报关报检、港口装卸、仓储堆存、货物中转以及经水路或陆路对外配送等各项物流服务。全方位的集成服务提供能力,使得公司能对各项物流服务进行内部集成,提高服务效率,为客户真正节约时间及成本,并能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体验。因此,公司的集成服务能力的优势,较之其他港口装卸业务、仓储配送业务或进口代理业务中只能提供单一服务的物流企业具备较大优势。各业务环节处于同一条产业链的上下游,具备很好的协同效应。可以为行业内有关客户在供应量和价格等方面提供更加稳定、全面的服务。
公司下属盈利港务所在的长三角地区是传统的进口木材集散地。盈利码头所处的泰州港,能够有效辐射多个木材加工产业集聚区域,并拥有方便的水路与陆路交通条件。在该区域内汇集了多个木材交易市场以及众多木材经销网络,已形成强大的进口木材分销能力,使公司拥有突出的港口区位优势及竞争优势。
公司凝聚了优秀的港口运营人才、现代物流人才、外经贸人才和海外业务人才。公司的高管团队及供应链管理核心业务技术团队,均拥有丰富的业务经验与管理经验。公司在业务人才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以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客户满意度为战略导向。在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同时,公司也以其专业的服务获得国际、国内客户的首肯。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29,359,358.22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0.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3,062,697.91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增加7,788,271.62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225,449,817.5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351,381,606.07元。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公司银行授信减少等诸多复杂因素的持续影响,致使报告期公司贸易代理业务量和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代理进口木材仅为5.07万立方米。主要原因是国内行业整体波动加大,下游企业运营困难,资金紧张的问题依然突出,木材的需要量持续减少。其次,公司银行授信减少,导致相关业务开展受限。第三,公司主动收缩业务量,强化应收款管理,规范业务操作,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稳步开展贸易代理业务。
受经济环境和大宗商品需求下降等影响,公司港口装卸量较去年同期出现下降,公司增加了周转速度快、装卸效率高的其他货种,通过合理调配库场和装卸产能,确保了港口装卸业务有序运行。今年上半年公司共接卸各类货物674.02万吨,较去年同期下降21.00%,其中木材84.49万立方米,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受经济下行影响,木制品出口订单减少,国内需求量下降,同时海运费用不断上涨,租船困难。公司积极走访客户,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合理需求,确保船舶靠港接卸。
2、优化生产组织管理。做好每条大轮的卸货前期准备和后期堆桩、出货工作,强化库场管理,提高了堆桩仓储质量。公司对生产作业人员及机械进行合理调配,充分挖掘潜力,因地制宜,坚持快装快卸,保障了上半年的装卸运行效率。不断优化装卸工艺,采用抓斗直取,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极大地保障了生产安全。建设内港池自助生产管理系统,通过科技赋能,硬件升级,加强内港池对船舶的自主管理,实现了内港池管理建设新模式。
3、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对典型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讨论分析,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防范措施;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断加强现场动态安全监管,深入检查每条作业线、每个作业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安全检查不留真空,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定期组织各类安全应急演练,提高了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能力。
公司依托盈利港务现有业务,积极拓展港外资源,不断寻求新的突破。上半年船货代理业务较去年同期实现较快增长,完成物流配送51.7万吨,代理船舶153船次,货运代理490.5万吨,散货物流配送保持了稳定增长。公司面对不利的外部环境,对原有的库场进行了结构调整,有效提升物流网点资产的价值。
在经营压力和难度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继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保障了员工的基本收入稳定,让员工切身感受到企业的关怀和温暖,进一步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继续夯实管理基础,加大降低成本力度,通过增强内功以抵御外部环境恶化的压力。继续利用各种内外部条件,塑造万林品牌,提高在资本市场影响力,提升万林的品牌价值。
一是持续受到宏观政策影响,运力紧张,订单减少,木材行业持续疲软;二是银行授信不足,代理业务大幅减少,带来很大的资金风险压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系公司报告期内开展业务量减少,导致营业成本同步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公司报告期内开展业务量减少,销售人员薪资等支出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公司报告期内开展业务量减少,导致管理费用同步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公司报告期内开展业务量减少,贷款利息减少,同时由于汇兑收益较大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系公司业务规模减少,相应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变化。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系公司固定资产处置,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变化。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业务规模减少,通过保理方式回款金额下降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中:境外资产382,988,362.8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7.21%。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裕林国际55%股权转让给铂宸投资,若本次交易得以实施,公司将不再拥有裕林国际股权,亦不再从事木材采伐及加工等森工业务。
详见公司于2023年 7 月1 日披露的《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协议变更的议案》,公司与铂宸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樊继波先生于2023年7月28日补充承诺:“首期股权转让款项2,060万元的支付时间,不晚于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剩余股权转让款2,548万在变更完成后6个月内支付完毕,本人对剩余股权转让款2,548万元的支付提供担保。”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披露的《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协议变更暨公司控股股东与关联方出具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2023年7月31日,铂宸投资已将上述交易的首期股权转让款2,060万元支付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公司亦按照协议约定办理完毕裕林国际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披露的《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我国木材国内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对进口木材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整体上木材物流服务行业的市场规模巨大。但木材进口流通及物流行业与国内木材产业的状况直接相关,也深受国际木材市场的波动影响,进口木材流通行业波动性大,存在着行业波动风险。境内外市场波动对木材流通行业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对巴新、所罗门群岛、赤几、加蓬等热带阔叶木产地的正常生产冲击更大,行业面临着市场及政策带来的各种风险。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港口装卸业务、基础物流业务及进口代理业务。在港口装卸业务及基础物流业务方面,港口建设受自然地理条件、资本性投入大、回收期长的制约,具有一定的进入壁垒,但公司所处的长江沿岸码头众多,公司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在进口代理业务方面,由于该业务面对的国内客户经济实力不强,客户群体集中化程度低,使得该行业竞争激烈。
近年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的频率在加快,不确定性不断增加。公司涉及外币贸易的进口代理业务,日常业务结算中涉及较大金额外汇,从而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
公司的港口装卸业务和仓储物流业务,是一项多工种协作运转的操作,作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分散、露天作业、人机交叉、昼夜连续作业等。木材的装卸较一般散杂货物装卸安全生产难度更大。因此,公司的港口装卸业务和仓储物流业务面临着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海外森工业务,属于工作环境恶劣,安全风险程度高的行业,也存在设备设施和员工人身安全风险。
受公司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影响,公司银行授信大幅减少,依托于银行授信的贸易代理业务严重受限。公司贸易代理业务的发展存在不确定性,面临全面停止的风险。
(1)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将公司持有的裕林国际55%股权转让给铂宸投资,具体事项及进展请见公司相关公告。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樊继波先生持有铂宸投资90%股份,系铂宸投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铂宸投资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铂宸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铂宸投资有剩余股权转让款尚未支付完毕,若铂宸投资未能按协议约定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则形成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裕林国际尚欠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除裕林国际外)部分预付木材采购款等经营性款项,上述款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形成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本次交易购买方铂宸投资和公司控股股东苏瑞投资承诺交易完成后采用加速结算、偿还欠款等方式减少上述资金占用,并在一年内处理完成。若该部分款项对应业务未能在一年内完成结算,将形成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制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 度》的议案; 10、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报告期内,沈甜甜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提名王辉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王辉先生经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的《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和 2023 年6 月 6日披露的《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未因环境违法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照明系统的节能改造、门机变频器的改造等措施,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372.89吨。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 企业未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 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万林 物流主营业务相同或近似的业务。2、在樊继波作为万林物流实际 控制人期间,本人/本企业将不从事与万林物流主营业务相同或近 似的业务,确保万林物流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1) 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 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万林物流主营业务相 同或近似的业务。(2)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和其它受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万林物 流主营业务相同或近似的业务;(3)如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 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万林物流主营业务有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立即通知万林物流,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万林物 流。若万林物流无法从事该业务,本人/本企业也将该商业机会转 让给其他第三方。(4)对于万林物流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人 /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 位损害万林物流及万林物流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承诺函一经本人/
本企业签署即对本人/本企业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 责任,且不可撤销。
1、本人/本企业不利用自身对万林物流的表决权地位及重大影 响,谋求万林物流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本企业优于市场第 三方的权利、谋求与万林物流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本人/本 企业将杜绝非法占用万林物流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 下,不要求万林物流违规向本人/本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本人/本企业不与万林物流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 易,如确需与万林物流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 易,保证:(1)督促万林物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万林物流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 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 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万林物流进行交 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万林物流利益的行为;本承诺 函一经本人/本企业签署即对本人/本企业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不可撤销。
(一)保持与万林物流之间的人员独立1、万林物流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万林物流专 职工作,不在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继续保持万林物流人员的独立 性。2、万林物流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 等体系和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保持完全独立。 (二)保持与万林物流之间的资产独立1、万林物流具有独立完整 的资产,其资产全部能处于本企业的控制之下,并为万林物流独 立拥有和运营。2、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万林物流的资金、资产。(三)保持 与万林物流之间的财务独立1、万林物流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 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万林物流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 制度和对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3、万林物流独立在银行开 户,不与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共享一个银行
账户。4、万林物流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人/本企业及本 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万林物流 的资金使用调度。5、万林物流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人/本企 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处兼职或领取报酬。6、万林物流依法独立纳 税。(四)保持与万林物流之间的机构独立1、万林物流继续保持 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 万林物流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保持与万林物流 之间的业务独立1、万林物流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 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本 企业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万林物流的业务活动进行干 预。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 企业未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 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万林 物流主营业务相同或近似的业务。2、在樊继波作为万林物流实际 控制人期间,本人/本企业将不从事与万林物流主营业务相同或近 似的业务,确保万林物流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1) 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 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万林物流主营业务相 同或近似的业务。(2)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和其它受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万林物 流主营业务相同或近似的业务;(3)如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 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万林物流主营业务有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立即通知万林物流,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万林物 流。若万林物流无法从事该业务,本人/本企业也将该商业机会转 让给其他第三方。(4)对于万林物流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人 /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 位损害万林物流及万林物流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承诺函一经本人/
本企业签署即对本人/本企业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 责任,且不可撤销。
1、本人/本企业不利用自身对万林物流的表决权地位及重大影 响,谋求万林物流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本企业优于市场第 三方的权利、谋求与万林物流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本人/本 企业将杜绝非法占用万林物流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 下,不要求万林物流违规向本人/本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本人/本企业不与万林物流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 易,如确需与万林物流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 易,保证:(1)督促万林物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万林物流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 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 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万林物流进行交 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万林物流利益的行为;本承诺 函一经本人/本企业签署即对本人/本企业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不可撤销。
(一)保持与万林物流之间的人员独立1、万林物流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万林物流专 职工作,不在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继续保持万林物流人员的独立性。2、 万林物流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 和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保持完全独立。 (二)保持与万林物流之间的资产独立1、万林物流具有独立完整 的资产,其资产全部能处于本人/本企业的控制之下,并为万林物 流独立拥有和运营。2、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万林物流的资金、资产。(三) 保持与万林物流之间的财务独立1、万林物流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 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万林物流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 会计制度和对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3、万林物流独立在银行 开户,不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共享一个银 行账户。4、万林物流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人/本企业及
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万林物 流的资金使用调度。5、万林物流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企业及 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处兼职或领取报酬。6、万林物流依 法独立纳税。(四)保持与万林物流之间的机构独立1、万林物流 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 机构。2、万林物流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 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保持与 万林物流之间的业务独立1、万林物流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 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 力。2、本人/本企业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万林物流的 业务活动进行干预。本承诺函一经本人/本企业签署即对本人/本 企业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不可撤销。
铂宸投资用于购买裕林国际55%股权的首期股权转让款项2,060 万 元的支付时间,不晚于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剩余股权转让 款2,548万在变更完成后6个月内支付完毕,本人对剩余股权转让 款2,548万元的支付提供担保。
2023 年 7 月 28日;裕林国 际股权变更 完成之日起6 个月内
在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即完成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后),本公司将 采用加速结算、偿还欠款等方式减少上述资金占用,并在一年内处 理完成。
1、在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即完成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后),本公司 将组建专业团队赴非洲加蓬共和国,重整裕林国际经营层,提高其 经营效率,并承诺优先履行与上市公司的合同义务,积极推进裕林 国际应付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9,262.74 万元经营性款项对应的业 务结算。 2、若本公司将持有的裕林国际股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本公司承诺 将股权转让款优先用于履行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或偿还上述欠款。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采用加速结算、偿还欠款等方式减少 上述资金占用,并在一年内处理完成。火狐电竞 火狐电竞官网火狐电竞 火狐电竞官网